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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网吧 毒害孩子到何时

发表时间:2008-12-09 10:52

□本报记者钟先海   温云高   见习生曾 伟 

   编者按:为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有效沟通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本报与赣州市商业银行瑞金支行联合开办《红都视点》专版,其宗旨为:关注民生, 倾听民意;追踪热点,调查焦点。专版每月一期,内容与瑞金电视台《红都视点》互通,敬请读者垂注,并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微机教室   收费上网

   1月17日,市网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接群众举报,牵头组织文化、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前往市职校微机教室检查,查扣了该教室一套网吧管理系统(万象网管),并纠正了该校利用课余时间容留学生在微机教室收费上网的行为。
 事后记者在市职校了解到,去年5月份,该校因计算机专业招生数增加,急需装备微机教室。由于学校财力不足和没有计算机实践教师,便与电脑公司协商派一位专业人员到校负责机房日常维护和实践指导,并在未经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允许电脑公司人员课余时间向有上机要求的学生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弥补耗材费及工资。据市公安网监科现场调取记录及网管人员口供笔录显示,从2006年5月10日至2007年1月26日共收取费用6.6万元人民币。
 尽管校方解释是学校特定性质决定了学生上机实践时间必须增加,以及校长信箱接到过大量学生强烈要求课后上机的来信,但市网吧专项整治小组认为,这种利用电教室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行为是经营“黑网吧”。     

社会网吧    来者不拒


   市职校微机教室收费上网的暴露,立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吧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和声讨的对象。那么,我市社会网吧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呢?1月25日晚,记者对城区部分网吧进行了暗访。
   从记者暗访的所有网吧来看,在醒目处都有“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标牌。但实际情况是,每一个网吧还是或多或少有未成年人在上网。当晚9时许,当记者来到八一南路的一家网吧时,正值学校晚自习放学后,只见里边座无虚席,生意异常火爆。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大约有20来个一眼就能看出的未成年人,他们无一不在网上鏖战,电脑屏幕上,呈现在记者眼前的是一幅血肉模糊的暴力杀戮场面。记者佯装上网,在一位身穿二中校服的男孩身旁坐下,并以请教玩游戏为由与他闲聊起来。谈起“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这位男孩不屑一顾,笑道:“只要你交钱,老板管你成年不成年,有的网吧对学生还有优惠呢!”直到问及学校对学生进入经营性网吧有那些处罚时,他才缄默不言,专心玩他的游戏。在这位男孩的后排,还有一位比较瘦的男孩,只听他不时向人推荐:就玩这个,这个是新到的“劲舞”,一会儿就会了。
   记者离开这家网吧时,特意询问了收银员上网需履行哪些手续,这位收银员熟练地回答:出示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造册。这时,一位正在结帐的女孩忍不住笑了。

“网瘾”案例   触目惊心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以致成瘾而诱发一系列心理问题,易怒、多疑、懒散,无心向学,有的甚至违法犯罪。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市发生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刑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上网成瘾”的未成年人为筹集上网资金“铤而走险”所为。下面就是发生在我市的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上网成瘾   合伙抢劫
   1月24日晚上11点30分,叶坪乡合龙片的4 位未成年人杨某、杨某某、杨某、杨某某伙同象湖镇金星村的胡某在八一北路抢劫一妇女后,躲在党校附近某处分赃,被尾追而至的巡逻大队民警抓个正着。通过审讯得知,5位犯罪嫌疑人最大的15周岁,最小的13周岁,五人因长期出入城区网吧而成一丘之貉,而且经常食宿在网吧(称之为“包夜”),终致成瘾。据其交代,因缺乏上网资金,2006年他们曾数次团伙抢劫路人。就在事发当晚9点,他们在东升擦子街已经实施抢劫了一名卖水果回家的中年妇女,抢得现金十几元,普通手机1部。
   而据市公安局巡罗大队大队长李海飞介绍,近两年来,仅巡逻大队民警破获的40余起抢劫、抢夺、盗窃等刑事案件中,90%都是未成年人所为,而且这些未成年人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为筹集上网资金。
案例二   迷恋网游   盗窃邻居  
   云石山乡梅岗村辍学少年梁小海,因长期泡在网吧、游戏机室通霄达旦玩游戏,致使其手头“很紧”。为筹集进网吧上网玩游戏的资金,梁小海于2006年6月7日从窗口爬入邻居梁老太的家中,将梁老太辛苦积攒多年的11000元钱盗窃一空。2006年6月19日上午,民警在一网吧里将正在专心玩游戏的梁小海抓获。
   据熟悉梁小海的其他邻居反映,梁小海自从迷恋网吧网络游戏后,整天游手好闲,还喜欢滋事闹事,惹得怨声载道。他们都认为,梁小海的堕落与网吧不无关系。
案例三 讨要网资   绝食相抗
   市民张先生的儿子原本学习成绩优异,但自从进网吧迷恋上网络游戏后,不仅成绩直线滑坡,而且行为变得易怒、多疑、懒散,对什么都无谓,只对网络游戏有兴趣。张先生与学校老师虽经多次教育开导,均不见效果。后来,孩子发展到天天向张先生讨要上网的钱,不然就以绝食相威胁。张先生无奈之下,只好让其辍学,并把他送到外地一厂子里打工。 

管理不严   “顽疾”难除


   应该说,问题网吧对青少年产生的毒害,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特别是2003年以来,我市对这一“顽疾”频频施以“良方”——网吧实名制、限时营业、停止审批、万名学生签名宣誓远离网吧……几个月前,市委市政府还就网吧问题组织了一定数量的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民意测评,准备下决心依法关闭所有网吧。在参阅“调查118人,认为依法关闭48人(占40.6%),认为依法整治60人(占50.8%),没有明确意见10人(占8.6%)”的调查报告后,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管好网吧,造福于民。
   但时至今日,民怨未见少,网吧仍存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市关工委主任刘立权认为,这与一些职能部门管理不严、打击不力、互相推诿、态度暧昧有关。他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网吧接纳3个到7个未成年人就要停业整顿,一次性接纳8个以上未成年人就应吊销执照。而事实上在我市受到这种严厉处罚的网吧寥寥无几,大多以罚款了事。记者了解到,刘老为让青少年远离网吧,经常奔忙于学校、社区、部门间,对问题网吧毒害青少年痛心疾首。“据我了解,个别网吧竟然容许青少年包夜,提供食宿和烟酒,难道监管部门会一无所知?这是失职的表现!”刘老气愤地说。
   而记者采访的大多数家长、老师则直言不讳:网吧还敢接纳未成年人,让人不能不怀疑“猫鼠一家亲”!

群众质问   部门回应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记者分别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几个问题,调查采访了相关部门。
   质问一: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处罚不力。
   市文化稽查大队回应:1、分责包干监管,不定时检查,并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且经常联合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2005年度组织成立了瑞金市网吧协会,2006年度办班三批培训20余人次,依法关闭了“朋友网吧”;3、查处网吧需多个部门协作配合,在执法过程中,一些部门配合不太积极。
   市文化稽查大队提供的2006年执法台帐显示,查处违规经营网吧立案12起,城区12家网吧各一起,7起处以罚款,计金额43000元。(他们解释是:一般口头警告。)而多数市民认为:“我市大的集中整治行动不算多。”相关部门也表示:接到市文化部门有关处罚网吧的抄告比较少。
   质问二:网吧“零点断信号”执行不到位
   市电信局市场营销部回应:在重大接待或重要节日封网期间,不能对设备进行操作;设备执行程序有一个时延差的问题,在自动扫描时,如果扫描失败将不能关闭某一或全部网吧信息,需要人工执行。
 记者调查了多位学校老师,他们不约而同证实,“零点断信号”情况少见,只有中高考期间或重大整治行动期间会按规执行。
   质问三:网卡发放不规范
   市公安局网监科回应:实名制上网的作用是便于监管上网人员的交流行为,并不是针对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而设。网卡的发放权和销售权仅限于网吧业主,这一点是造成许多未成年人持有网卡的主要原因。
质问四:网吧明减暗增
   市文化稽查大队回应:2005年城区有网吧24家,2006年减到12家;根据有关规定,允许10000人口装机100台,我市现有网吧装机量只有1200台右左。
   近两年来,我市城区网吧数量确实锐减,但现有的12家网吧都是原有一些业主“联手打造”的,装机量由2004年的775台增加到现在的1200台。

采访手记

“关停网吧”背后的拷问

   作为新闻媒体记者,我们并非有意放大网吧对青少年的毒害。几天的采访,听了家长老师们的声泪控诉,目睹我市网吧依然接纳未成年人,我们的内心再也无法平静,我们不禁要问:有关职能部门难道就这样置政令于不顾?置民愤于不管?
 青少年上网成瘾滋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问题网吧作为最大的“滋生地”,已经到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去年秋,我市网吧就走到“生死存亡”的十字路口:市里从“拯救孩子、造福于民”角度着想,打算依法关停所有网吧。后来,经过广泛座谈调研,市里听取了民意,最终没有作出关停决定。应当说,这是市委市政府在考验管理部门的行政能力。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网吧“恶习难改”,百姓“骂声依旧”。
   探究我市网吧还敢违规经营,毫不客气地说,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有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首先,目前我市网吧受到的处罚,如果算做经营成本,相对于青少年这个巨大市场所产生的丰盈经济效益,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就拿2006年度针对网吧的执法来说,全市12家网吧执行到位的行政罚款计43000元(市文化稽查大队执法台账显示),平均下来每家也就3000多元,还不及他们从青少年身上“掘”到的零头。
   其次,目前我市网吧暗地里还关系着某些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个体利益,当着“衣食父母”,所以有恃无恐。这一点上,记者并非信口雌黄,每次市里有“风吹草动”,等检查人员一到网吧,里边早已“秩序井然”、“风平浪静”,保证你拿放大镜也抓不着一个未成年人。
   当然,像某些职能部门所倒“苦水”一样,有着千丝万缕社会关系的网吧总能刮起阵阵“人情风”,给执法带来相当的难度,但这绝不能成为推脱责任的理由。因为,作为执法主体,怎么能轻易让人左右?
   毋容置疑,市委市政府铁腕整治网吧决心已下,问题网吧和个别职能部门领导都面临着“生死抉择”。如果还不能“抓出成效、替上分忧、消除民愤”,其结果可想而知。
   眼下,寒假来临,网吧的营业又将进入红火期。网吧生意的火爆,同时也意味着抵制青少年进入的难度加大,这又是一次对有关职能部门行政能力的考验。寒假乃至以后,网吧能否拒绝未成年人,市委市政府和老百姓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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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部分条款
 第一章第4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
 ●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第一章第五条规定: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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